海事法规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海事法规 >> 正文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无限航区船员电子证书境外应用的通告

2026年01月19日 07:58  点击:[]

近日,国际海事组织(IMO)向成员国通报了我国签发船员电子证书的情况(通报函及电子证书样本详见附件),我国无限航区船员电子证书可在境外应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证书范围

无限航区船员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证书范围包括:船员适任证书、培训合格证、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承认签证、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承认签证、海船船员健康证明、海船船员特免证明、船上厨师培训合格证明、船上膳食服务辅助人员培训证明。

二、获取及核验

(一)电子证照获取方式。

1.登录海事通APP,通过“我的-电子证照”菜单查询并获取。

2.登录海事“一网通办”平台,通过“信息公开-便民查询-电子证照查询”菜单查询并获取。

(二)电子证照核验。

电子证书可通过扫描证书所附二维码进行核验,或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官网证书在线查询系统(https://dzzz.msa.gov.cn/certQuery)进行核验。

如遇境外港口国检查(PSC)质询或被境外船东询问,可提供本公告及附件。

三、其他相关事项

(一)自2026年2月1日起,签发机构停止主动签发纸质证书。船员确有需要纸质证书的,仍可按规定向签发机构申领。

(二)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的,可咨询全国海事服务电话400-80-12395。

特此通告。

关闭

友情链接